一起為他人的急救努力

跟大家分享個故事,一對小吃攤兄弟,哥哥在早上10點多備完料表示身體不適,弟弟體恤哥哥便請他回家休息,約莫1點鐘弟弟回家探視哥哥,發現哥哥已經倒在客廳「不知道多久了」,我們抵達現場後無論施予多高級的急救,打再多的強心針,心電圖卻始終是「一條線」,代表心臟已經失去活性到了連用電擊器來做重開機的機會都沒了,我們粗估就算哥哥回到家約10點半立刻倒下至弟弟下午1點發現最多也不過3個小時,狀況卻已到了完全無法挽救的地步,這從醫學角度來說有個關鍵因素,哥哥在倒下的這段時間,沒有任何人替他CPR
在心肺功能停止與急救中,有個著名的黃金急救時間4~6分鐘理論,在這段時間內身體還有殘存氧氣可以消耗,之後就會因為缺氧造成嚴重且不可逆的腦組織損傷,而這些腦組織支配著身體機能運作,一旦功能損傷小則造成肢體障礙,大則直接危及生命,也因此復甦科學特別強調每延遲1分鐘做CPR,病人的生存率就會下降7%~10%,反之若有人為他做CPR則存活下降率會減緩至3%~4%,為這個病人爭取更多時間與機會,必須說「有旁觀者立刻CPR是很幸福的」
或許大家會想,我對CPR急救沒把握,是不是叫救護車等專業的來再開始比較好?根據111年消防署公開統計數據顯示台灣救護車平均抵達時間為6.78分鐘,多半已經超過所謂的黃金急救時間了,但這個問題與人力、地點、救護資源有關,請不要再對救護體系做出過多苛求,反而是該思考系統無法短時間內補足的話怎麼縮短急救延宕,小編想到最好的方法就是「你、我立刻蹲下來為他人急救」,因為,救護車再快,也絕對快不過你秒出手,且最好有其他施救者與你輪替,因為臨床研究發現,每個人執行CPR大約2分鐘就會產生疲累,進而造成速率降低、深度不足等影響CPR效果的情形,為了讓上述各種狀況都能變得更好,世界上也存在著許多能加速他人施予急救的機制、科技輔助軟體
羅傑知道這篇文章很容易被連結上最近熱議的新聞, 但這篇文章無意為新聞做任何解釋與辯駁,在醫界有個共識:「 人不在現場、沒經手病人處置不做評論」,因為每個病人都是獨立的、每個環境一定有特別屬性,也必定會影響現場人員的處置與決策,寫這篇文章的理想純粹希望大家不要因此對急救退卻,世界上無論美國心臟醫學會AHA、歐洲復甦委員會ERC、全球復甦聯盟GRA、國際復甦聯盟ILCOR等任何指標急救體系都強調, 為他人CPR不需要證照,只要你願意替他人急救,便請勇敢用你曾學過的急救技術或打119配合派遣員指導CPR等方式盡快開始,唯有如此,才能縮短病人等待救援的時間
或許大家會擔心未來替他人急救是否有爭議並引發告訴?其實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有說明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,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,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,適用民法、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。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,前項規定亦適用之。」因此,只要你是出於善意且沒有故意做出加害舉動,你對他人的急救行為均受到法律保障,即使後續傷病人依然失去生命,在法理與醫學的解釋也會偏向是「死亡本來就發生的既定事實與你沒有因果關係,而你只是沒有施救成功」,既然講到爭議,羅傑也跟大家釋疑,做CPR大家最害怕的就是壓斷肋骨,但除非你的位置錯誤直接壓在肋骨上,否則不太會發生肋骨斷掉的併發症,至於常聽到的喀喀聲,則大多是肋骨與胸骨銜接的「軟肋脫位」摩擦所產生的,這並非大家擔心的骨折喔
一起為他人的急救努力,別放棄任何可以促進急救的良好機制
補充知識,兒童CPR怎麼壓才對?(完整流程歡迎參考 救護程序 – 兒童心肺復甦術)